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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出险索赔案例(一)
 
该文已浏览 1396 次        更新日期:2012/6/6 10:31:34

一、撞车了一定要先向第三方索赔

  案例:一个凌晨,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。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,不是小朱的责任。但是事发后,对方不想赔钱想耍赖。小朱本不想和对方纠缠了,可有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告诉他一定要向对方索赔。如果放弃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。

  提示:在不幸出险后,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,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。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,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,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。因为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,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。

  攻略: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,一定要先找对方赔,未果(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),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保险公司赔偿。

 

二、多保并不能多赔

  案例:王先生在两年前买了一辆二手货车,在投保时,他以新车购置价格作为保险金额,投保了车辆损失险、第三者责任险、盗抢险、不计免赔特约条款,并交纳了保费。该车发生火灾全毁后,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按照旧车的实际价值理赔。

  提示:给二手车投保,车主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,一旦发生车全损,只能得到出险时二手车实际价值的赔偿。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额的赔偿,不足额投保也一样,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少投保,否则一旦出险“追悔莫及”了。

  攻略:保险金额应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。足额投保,确保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,不要超额投保。

销售热线:021-5283059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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